文档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适用于直接登记)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①举办者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报告(1份)
4、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5、组织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1份)
6、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1份)
7、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8、从业人员名单(1份)
9、章程(1份)
10、执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1、登记表格(《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厦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除印章备案表和账号备案各一份外,其余表格一式二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本地户籍的,应提供在厦暂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原件)(1份)
(示范文本)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单位) : 厦门××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吴××
委托事项: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厦门市××××研究所
(名称)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手续。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字:吴××
固定电话:210×××
移动电话:139××××××××
(正面)(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厦门××有限公司(公章)
申请人(单位)签字或盖章
2010年8 月15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3、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示范文本)
关于申请设立厦门市××××研究所的报告
厦门市民政局:
简述设立厦门市××××研究所的理由、可行性。
介绍厦门市××××研究所的资金、场所、人员、业务范围的情况。
目前,厦门市××××研究所已被厦门市科技局批准同意设立,请贵局予以审批登记。
举办单位盖章或举办人签字
201X年X月XX日
(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