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 联系电话: ,住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租赁房屋概括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市(县、区)街(路)(巷/ 小区)栋单元楼(号/套/室)。该房屋设计户型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用途为: (住宅/ 商用/ 办公)。 2. 该房屋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个月。 2. 双方同意,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100 元违约金。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双方约定, 在上述租赁期限内,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 大写: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 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①乙方按每(年/ 月)结算一次的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合计元:第一次付款时间为: 年月日,每期租金先付后用; 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并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有效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乙双方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为元(大写: 仟佰拾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 本合同终止时, 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一次性返还乙方。 3.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上述费用外, 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如房产税等)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居住条件,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 和门窗完好, 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赁期间, 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上述基础设施损坏或故障时, 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 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可使用状态, 如不能修复的, 可折价补偿或购置同类产品进行互换。 3. 租赁期间, 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员工外的第三人承租。第六条房屋返还 1. 除甲、乙双方同意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3 日内返还该房屋。 2.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 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