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营权质押合同
经营权质押合同1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运用状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供应相应权证、审批表;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歼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确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恳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5)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应担当如下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刚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状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情愿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务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
;
;上述违约事务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接着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担当。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条》后,本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担当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须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行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质押合同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广告经营权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债权的担保,经双方协商一样,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