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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问题研究_0.doc

上传人:apanghuang11 2017/6/19 文件大小: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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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小农问题研究有关小农问题, 有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 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下面, 笔者就小农问题的一些方面再谈一些个人观点,供参考。一、要正确界定小农范畴目前, 理论界对小农的界定基本上是沿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小农的主要特征是:(1) 是小块土地的所有者、经营者;(2) 使用的是落后工具和传统技术, 与机器、先进的农业技术无缘;(3) 生产是自给性的, 主要靠与自然交换, 而不是靠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4 )生活水平是低下的。对于上述关于小农范畴的认识笔者有不同看法, 其中最关键的是上述界定没有分清小农一般和小农特殊两个不同的范畴。马恩所描述的小农是小农形态在封建社会或是在较为落后生产力水平下的小农表现形态,是小农的特殊形态。小农形态在不同的生产方式或生产力水平下会表现出不同的现实形态。在当代发达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 也存在着小农形态, 但它已不具备马恩所描述的一些特征, 他们不但大量应用着先进的工具和先进的技术, 而且生活水平较高等。从历史长河中来考察, 笔者认为, 小农的一般特征 2 应是:(1) 是小块土地的经营者和所有者;(2) 以家庭为经营单位;(3) 生产有一定的自给性。这里第三个特征是由第一和第二个特征决定的。以上三个特征合起来构成了小农的一般特征。由于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小农形态也在不断发展, 但在封建社会中, 小农形态取得了广泛和普遍的形态, 并且具有了小农的许多典型特征, 但仍属于小农特殊范畴。我们决不能用小农特殊来代替小农一般,这是研究小农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二、小农演进的轨迹在小农形态的历史演进过程中, 一部分小农已分离于小农系统之外, 不属于小农系统, 但有一部分仍循着历史的长河而滞留于小农系统内, 并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着质和量的改变。从历史过程来看, 小农系统演进的过程大体上可划分为古典小农、宗法小农、商品小农、现代小农等几个阶段。目前世界上的小农基本处于商品小农阶段,其中某些发达国家的小农已具有现代小农的许多特征, 但还不具备现代小农的全部特征。在中国, 古典小农的兴盛期大约为战国至东汉时期。这一时期是我国宗族制度史上的一个“空白时期”, 三代宗法已废, 中古族权未兴, 社会上几乎没有宗族组织。家庭之小而独立, 在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当时的小农,其经济的商品化程度很高, 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 3 作用。在欧洲,古典小农大约存在于公元前 6 世纪到公元 4 世纪。在这期间, 地中海地区曾产生了以希腊──罗马文明为代表的灿烂的西方古典文明。在这个时期的绝大部分时期和绝大部分地区, 小农是主要的经济形式。 1978 年第七届国际经济史大会古代组绝大多数讨论者认为: “希腊──罗马社会中典型的劳动者是小农, 而不是奴隶。”西方许多马克思主义古史学家, 如英国的克罗伊克斯等, 也认为希腊──罗马世界总的来说满足“农民社会”的一般定义。古典小农的主要特征是: 首先, 他们是商品生产者, 与外部世界保持着频繁的“物的联系”。罗马农民的经济“基本上是货币经济,有关实物交换的很少”,“农民贷币持有者的普及是无庸证明的”。与封建时代的“伪商品经济”中商人凭“关系”致富而价值规律却了无作用的状况不同, 古典时代的经济生活中价值规律与由它派生的平均利润率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起作用的。其明显表现就是希腊──罗马经济中的地租率、借贷利率与一般生产利润率之间紧密相关, 因此尽管古典时代土地租佃非常发达而且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自由进行, 但地租率却自然保持在很低水平, 同样, 借贷利率也处在一般利润率以下。其次, 他们是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的积极的自由公民, 他们既摆脱了早期文明时代氏族共同体和贵族父家长的束缚,又尚未落入中世纪宗法共同体与“天然首长”的桎梏之中,因而 4 个性与理性得到初步发展。当然, 古典小农毕竟不是资本主义的家庭农场主, 古典经济的商品交换关系是建立在从氏族共同体解体中形成的独立生产者──古典小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基础之上, 建立在低水平基础之上的。当时人类对自然界的依附很严重, 人的个性的发展也受到很大限制。在多方面的能力体系与能力分化未形成的情况下, 交换关系的发展不能使作为主体的人把自己的某种属性──劳动力变为商品, 相反, 却使劳动者自身变成了商品,从而造成古典“自由经济”与人的非自由化趋势间的矛盾日益发展, 最终使古典经济走向自己的反面: 作为古典商品经济基础且无法自给自足的独立家庭经济被包含众多依附者且可以自给自足的宗法共同体取代。这样, 古典社会便异化为中世纪的宗法社会, 而作为积极公民的古典自由农民也演化为中世纪的宗法依附农民。宗法小农是小农演进的又一新阶段。在欧洲, 宗法小农所属的时间区间大约为公元五世纪到公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