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商铺运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天达公司)营业房、商铺有限运用权转让市场主要业态严峻冲突的经营活动。
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别缘由连续5日不营业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
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峻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运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状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运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运用权结束。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根据合同总额的1%担当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因不行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担当其它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运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运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运用权转让期限内。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运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篇2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商铺运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由甲方将位于榆中县栖云北路52-29号商铺所拥有的合法运用权转让给乙方运用。
2、运用权转让期限为6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运用权转让金额为197000万(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3、乙方享有运用权期间拥有该商铺的一切合法运用权和转让权,有权力将商铺运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干预第三方的合法经营,干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担当。
4、乙方享有运用权期间不得变更室内结构,妥当保管和运用室内现有设备,不得损坏。
5、合同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