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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夜紫儿 2022/7/14 文件大小: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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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二百七十七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发包人检查权的规定。
  为了提高工程的建立水平、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爱护发包人的利益,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二百七十七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发包人检查权的规定。
  为了提高工程的建立水平、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爱护发包人的利益,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展检查。
  发包人对工程作业的检查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派详细治理人员作为工地代表。发包人委派工地代表后,应当准时通知承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展监视检查,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以及其他应当由发包人解决的事宜。另一种是发包人托付监理人实施对工程建立过程中的检查。国家规定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当托付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除此之外,发包人也可以自愿托付监理人对工程进展监理。监理人应当是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研及工程建立询问公司。发包人托付监理的,应当与监理人订立书面的托付监理合同。在实施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托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立工期和建立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建立工作实施监视。


  依据本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展检查。工地代表、监理人在检查过程中发觉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立工程质量要求的,应当报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改正。假如发觉工程的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