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四条.docx

格式:docx   大小:12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四条.docx

上传人:夜紫儿 2022/7/14 文件大小:1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四条.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立和治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防涝规划,实行防涝措施的规定。
  一、平原、凹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地区由于其地势的缘由,遇到连续降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立和治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防涝规划,实行防涝措施的规定。
  一、平原、凹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地区由于其地势的缘由,遇到连续降雨天气,排水不利,常易发生涝灾。涝灾如不重视也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在农村危害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在城市影响工业生产、大路的畅通及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本条要求上述地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乐观防涝。
  二、依据本条的规定,防涝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涝工作应当纳入规划。上述地区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涝灾的发生规律,结合当地的地理、水文状况,对当地治涝、除涝工作统筹安排,依据该地区防洪安全的需要,确定防涝标准,部署修建防涝设施工程及其他防涝措施,坚持全面规划,综合防治的原则,制定除涝治涝规划。除涝治涝规划属于专业规划,一般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完善排水系统,综合治理涝灾。除涝治涝的关键在排水,要尽量利用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使更多的水自流排出,在外河水位较高的低凹地区,利用排涝泵站,进展抽水排水。同时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变害为利的防治原则。比方,在地势较低的地区种植向日葵和麻类等耐涝作物;依据易涝地区往往交替发生干旱、盐碱等灾难的规律,开展洪涝、干旱和盐碱的综合治理;对于排水非常困难的地区,可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