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房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房屋和场地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地坐落于为层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3 、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场情况详见合同附件(附交接明细单、坐标草图)。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场地时的验收依据。第三条、身份证明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存档备查。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 、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场地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 、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和场地不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 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的扰民项目, 不进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等,否则按违约处理。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场地每年租金每平米按元,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到出租的场地。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根据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租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房屋、场地和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2 、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 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担场所的水电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第七条、房屋和场地修缮与使用 1 、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乙方使用不当, 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 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 非乙方原因, 房屋及其内、外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 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项目须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水、电、暖、气等紧急修理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应保证所租用的场地的日常卫生、整洁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划等要求。第八条、房屋和场地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可对承担的房屋进行转租,但转租期限不高于本租赁合同期限。 3 、甲方出售房屋和场地,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和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破坏房屋主体结构。(2 )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 (3 )逾期交付租金,自约定交款日起逾期交付租金超过 30 天的; (4 )租赁期内,乙方违反合同擅自退租或不辞而别失去联系的。 3 、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