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平安生产培训总结1
平安生产和职业卫生是本行业的重中之重,必需长抓不懈,石料厂始终坚持落实全员平安生产学问培训,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平安教化培训,并实行了一系列的平安教化培训。现将教化培训总结如下:
一、主及全出勤率的学员赐予了物质嘉奖。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四、深化调查,收集看法
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平安部刚好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平安方面的工作状况,在全部参与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主动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平安部对看法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见附件)
通过此次培训学****员工在平安理念、平安意识、平安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合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育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做了肯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多进步,但离公司的目标还有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日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平安生产学问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的
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肯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加的人员不主动,培训时间短,公司各部门经理、职员及项目经理参加度不高,内容形式还有待充溢。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相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平安生产学问培训中,增加对员工实际操作实力的培育,增加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平安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难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平安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平安生产培训总结3
1、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是什么?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详细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供应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担当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2、请具体说明行政惩罚有哪些程序。
答题要点:行政惩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惩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惩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惩罚确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惩罚确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惩罚确定书。行政惩罚确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惩罚确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惩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惩罚,必需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惩罚的行政惩罚以外,其他行政惩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确定:
(1)确有应行政惩罚违法行为的,依据情节轻重及详细状况,作出行政惩罚确定;
(2)违法行为稍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惩罚的,不予行政惩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赐予行政惩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赐予行政惩罚的,应当制作行政惩罚确定书。行政惩罚确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惩罚确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惩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惩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惩罚确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实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实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担当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