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度管理控制表制度名称干部管理规定制度编号 WLRZ 0200-2014 版本新订/修订编写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签发日期年度评估时间 2014 修订张威邓志远邓志华 本次修订原因根据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1. 根据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公司领导班子”调整为“公司党委”决定。 2. 规范公司干部层级为总助(副总师)层级,中层正职层级、中层副职层级,办主任层级、办副主任层级。 。 。 5. 干部选拔方式由公开招聘、民主推荐调整为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 6. 增加监察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意见的程序性要求。 、监事的原则性要求。 。 、在建单位办主任级干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总经理批准。 10. 增加对后备干部的管理要求。 11. 明确社会化招聘人员初次提拔任用实行试用制。 12. 增加重视优秀年轻、女性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原则性要求。 13. 增加干部培训的管理要求。 14. 调整、增加干部考核、交流、回避、监督、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性要求。 15. 对干部退出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16. 增加干部离任交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解释部门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规定一、目的规范干部管理,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含代管单位)。三、名词定义本规定所称干部指行政职务为公司本部主管、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人员,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及董事、监事人员。四、管理原则(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坚持“三个不吃亏”和“两个不用”原则(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二)坚持标准,逐级提拔。干部选拔应满足集团公司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附件 1) ,同时应符合《五凌公司岗位任职资格标准》(附件 2),特别优秀或确因工作需要可破格提拔。(三)双向选择,以组织安排为主。建立干部有序交流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四)按需聘任,调配优先。干部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空缺岗位优先从同级别现职干部中调配,调配不足人选从下一层级干部中选拔。五、管理方式(一)公司干部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助(副总师)层级,中层正职层级、中层副职层级,办主任层级、办副主任层级。(二)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三)公司中层副职级(含)以上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出方案,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 1. 公司总助(副总师)以及电厂、在建单位和分、子公司(不含辅业子公司)正职、财务总监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报中电投集团公司批准,公司发文任免。 、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等选任制干部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报中电投集团公司相应机构同意后,根据选举的有关规定及程序选举产生。 、副职、电厂和在建单位副职及分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 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司发文任免。其中,监察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意见。 、监事会的组建、换届、调整,以及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四)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 、在建单位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方案,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所在单位发文任免。 、子公司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备后,自行任免。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所在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其所在单位应事前征求委派管理部门意见。(五)建立和完善中青年后备干部库。公司对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 始终保持素质优良, 结构合理, 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六)社会化招聘人员的初次提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