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
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
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等。
【解释】
①“企业”,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是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②事业单位虽然是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组织,但也可能通过经营或承受捐赠等行为取得收入。假如事业单位的收入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范畴,则不能予以免税。
③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属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组织,也可能通过经营或承受捐赠等行为取得收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优待,但是假如社会团体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仍旧应当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本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的详细范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作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也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是,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这类企业虽然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并不是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成立的,而是依据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成立的。本条规定的“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中的“法律”,属于广义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