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林地租赁合同
农村林地租赁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运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前,甲方必需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帮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托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需供应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托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供应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托付书)。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全部,周边界线清晰。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供应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运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有意堵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有意堵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有意堵塞的,甲方有义务协作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须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担当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运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需确保乙方能顺当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状况的,甲方必需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担当。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运用)。
7、帮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须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需帮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全部,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需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全部,林木全部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担当。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依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状况,确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下列状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斗争、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