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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小规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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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小规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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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1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税率和征收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免税和即征即退优惠
会计处理
文化事业建设费
2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营业额合计÷(1+3%)
11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②连续不超过12个月。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中的“年” 按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计算,为了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归集销售额数据,省局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计算时间确定为:经营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2013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纳税人,年销售额的确定时间为开业之日起的12个月内。
12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③经营期。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13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适用认定标准: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仅以应税服务销售额是否超过标准判定。
14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2)“自愿+附加条件”
自愿: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第28号公告也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附加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15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3)不认定的程序
①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②认定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16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三)部分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
(四)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17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18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
改征增值税后的税目税率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讯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11%
二、建筑业
11%
三、邮电通讯业
6%
四、部分现代服务业
6%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
17%
五、文化体育业
6%
六、销售不动产
6%
七、转让无形资产
6%
八、金融保险业
6%
九、生活性服务业
6%
19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20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1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 ——税率和征收率
(三)部分应税服务适用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