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规模划型标准简介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
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4部委联合发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于 2003 年统计年报企业规模划型标准简介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
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4部委联合发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于 2003 年统计年报开始 执行。
新标准涉及的范围
本次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未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中的全部企业和单位,具体仅对以下5个类别规定了划型标准:第一类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三个行业门类;第二类为建筑业;第三类为批发和零售业;第四类 为交通运输、邮政业(不包含仓储业);第五类为住宿和餐饮业。这5个类别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中的 7 个行业门类,673 个行业小类,占全部行业小类的 74%左右。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尚有 13 个行业门类没有确定企业划型标准,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行 业缺乏基础统计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测算和分析而暂不划型;二是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其产品、 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与一般行业差异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三是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在内的 6个其它行业门类以及仓储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划型标准将在国家有关普查完成之后,再根据实 际统计情况另行研究制定。
新标准划分企业规模所选用的指标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以三个指标作为划分标志,即企业的“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资产总额”。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从业人员数”作为企业的划型指标,具有简单、明 了的特点,也与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国际可比性。第二,“销售额”可以客观反映企业 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是我国现行统计指标中数据比较完整的指标,容易操作。第三,“资产 总额”可以从资源占用和生产要素的层面上反映企业规模。因此,采用这三个指标进行划型具有一定的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新标准的具体划分办法
新标准将企业的类型划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各行业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从业人员数
A
2000A^-L
300-200015<T
300 i^T
销書甑
万元
30000 A
3000-30000^ T
3000 I^T
万元
4曲如展以上
4000-400001?<T
4000^ 下
建筑企业
丛业人罚预
A
刘M屋以上
600-3000 lj< 下
600^T
万元
30000^
3000-30000^ T
3000^7
滞产魁额
万元
40000 A
4000-40000 I^T
4000 I^T
批炭企业
从业人同数
A
前D聂队上
100-200 l^T
lOOl^T
万元
30000^ 1>1£
3000-30000 I>IT
如(W下
零
丛业
A
100-500^ 下
i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