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伤寒例第三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冰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 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 即病者,名曰伤寒。寒者,变成温疟。阳脉浮滑, 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更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 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胰理, 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
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 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 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 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 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 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 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 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没,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 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 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暖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
4
一日一夜当瞠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亠八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 若喘若啰哕' 不可与之也。忽然大汗出出' 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病' 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亠八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害' 七十九穴刺之为灾灾' 并中髓也。 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脉亠八 损,一时死。平人亠八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亠八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数 乍疏者死。脉至如转索,其日死。讖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此以前 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五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 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洩。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癇,时癒疯,若火熏之。 一 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亠八日愈。以阳数七,阴数亠八故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6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 汤主之。
太阳病,头痛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