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安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权利、乙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5项权利时,应当提前10天通知对方。
3、甲乙丙方确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权利
1、无需对公司出资,对公司不担当任何股东义务。
2、不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担当公司经营的任何责任。
四、丁方的义务
1、有义务根据实际出资人的要求,帮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不随意对外披露公司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经公司授权丁方不得代表公司从事任何事务。
3、由于公司的须要(国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务上),须有法定代表人处理的`事务,丁方应当无条件协作,并有权要求公司担当发生的相关费用。---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4、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不得将所持股权及收益进行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负担行为。
5、由于乙方个人债务,造成所持名义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转让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实际出资人的损失。
五、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协议不一样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3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询问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工作的须要,甲方聘请乙方担当其常年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询问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加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加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削减、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供应法律看法,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询问,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干脆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融会贯穿地敏捷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加企业自身素养,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肯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肯定的压力,便于解决许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帮助参加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其次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探讨,供应口头或书面的法律询问;
(2)依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须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看法;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