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版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修订意见稿)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  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
     (二)医技科室  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 每床(椅)。
     (二)每床(椅);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 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 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 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 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 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2 .医疗美容牙科  超声波洁牙机、光固化机、牙髓活力测定仪、牙齿漂白治疗仪、高频电刀治疗仪、比色仪、口腔内窥镜、X光牙片机、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种植机、清洗设备、牙科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3. 医疗美容皮肤科  离子喷雾器、激光治疗仪(包括激光色素病治疗仪、激光血管病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激光除皱仪)、光子治疗仪、射频治疗仪、电离子治疗仪或微波治疗仪或高频电治疗仪或超高频电治疗仪中具备一种以上、液氮冷冻治疗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超声波美容治疗仪。
     4 .其他  氧源、抢救车、雾化吸入器、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150测试/小时)、酶标分析仪、离子分析仪、显微镜、冰箱、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器械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无影灯、毒麻药品保险柜、洗手设施。
     5 .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床褥
枕芯
2个
被芯
大单
3条
枕套
4个
被套
3条
病员服
3套
床旁桌
1个
床旁椅(凳)
1个
暖水瓶
1个
体温计
输液架(或吊轨)
电源插座
2个
隔离布帘(或屏风)
1套
过床桌
1个
床头牌
1张
床头照明灯
1个
呼叫装置
1个
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
1套
 
六、规章制度
     应制定有相应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各级医师、护理人员职责规范;应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应到位,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
     八、医疗美容外科医院
     医院内仅设有医疗美容外科专业的,依照“美容医院”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一)不设置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和美容床的,可不配备与其开展美容项目相应的医疗设备。
     (二)设置牙科综合治疗台(椅)或美容床的,依照“医疗美容牙科门诊部”或“医疗美容皮肤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