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双方协议书【7篇】
甲方:珠海横琴新区中龙建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工程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其次条 利润共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担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担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托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担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担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打算。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需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供应其全部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供应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担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全都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双方合伙协议书
合伙投资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合伙投资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