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构编制履行职责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
 住建局 机构编制履行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市编办、监察局《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机   2022年根据新的业务职能,我局在已有制度、职责汇编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重新进行审视,新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对改变职能的单位及新建科室的职责也进行了修定和增定,形成了新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的制度、规范的管理工作为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取得的成绩     经过不断的努力,我局在2022年度--2022年度荣获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城区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保障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县重要事项工作先进单位、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指挥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72项荣誉称号。
    三、自检自评情况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2022年12月县建设局正式使用新名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启用部门印章、对外挂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
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1、县住建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
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
部门机构与内设机构衔接到位,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及科室根据其职责范围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主要职责的落实,履行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或存在重大失误;
政务信息、工作程序均按规定进行公开;
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过程规范。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部门职责履行全面落实。2022年以来,我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2222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550套,廉租房172套,公共租赁住房500套。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果规范。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县住建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
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
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李迎绪同志 主管,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