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需方: 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 2016年 2月 26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砂粒式沥青砼
AC-13
吨
420
乳化沥青透层
平方
摊铺费
吨
28
进场费
次
3000
砂粒式沥青砼
AC-25
吨
340
合计: 元(大写:)
备注:1、沥青的摊铺由乙方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2、摊铺费由摊铺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3、具体数量金额按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需方提供基层的平整度、标高、厚度均应符合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97)的要求并负责向施工方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
2、需方负责提供用电用水、落实供方机械设备的停放处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晚间施工提供足够的照明以及交通的方便、施工维护,有专人对工程量签证。
3、供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和按照《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97)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供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的施工进度,安排机械设备和人力,保证施工工期按实完成,具体供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5、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其相应责任和损失。
6、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无限保修责任。
7、甲方合同联系人: 乙方合同联系人: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产品在交货前的一切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本合同产品在交货之前或之时均应有与之质量相符的妥善包装,且因包装本合同产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本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约定的内容为准,验收方法以实现合同目的所采用的通常方法为准,凡因本合同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需方可在质保期内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提出,且供方不得拒绝。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工程数量均为暂估工程数量(由需方仓库负责人,项目经理、合约部、财务部)确认的磅码单为准,结算时以需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本合同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单价结算。
2、付款方式:供方阶段性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该阶段供货金额的80%,全部供货验收结束后,付至总金额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结算方式:供方请款前7天,必须提供完整结算单及足额合法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从实施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认可,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拒付材料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一、违约责任:
供方逾期供货的,承担合同金额1%/天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