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偷窃罪的量刑标准】偷窃罪定罪量刑问题
文章根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1647评论:0条更新时间:2010-5-1210:18:53
本文主要介绍了偷窃罪定罪量刑标准,观点,特点,认定,区别等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偷窃罪的量刑标准】偷窃罪定罪量刑问题
文章根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1647评论:0条更新时间:2010-5-1210:18:53
本文主要介绍了偷窃罪定罪量刑标准,观点,特点,认定,区别等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介绍阅读:偷窃罪偷窃罪定罪
偷窃罪的量刑标准
偷窃罪定罪量刑问题
中顾网律师解答:
一、观点偷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奥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物或许多次奥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犯法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
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别的,比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能够成为本罪的对象。此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偷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利润、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偷窃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偷窃违禁品,按偷窃罪办理的,不计数额,根据
情节轻重量刑。偷窃违禁品或犯法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组成偷窃罪。”偷窃罪侵犯的对象
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点是:(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能够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只是是纯真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能够说是一种社会观点,必须考虑到物的
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点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点上也能够认为是占有。比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惯的牲畜即便走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逃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
的财物,仍归主人由有。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出有。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
牲畜、鱼等仍可成为偷窃罪侵犯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
也就可以成为偷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大哥大码号等。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
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偷窃罪侵犯的对象。(2)拥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
济价值是客观的,能够用钱币来权衡的,如有价证券等。拥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函)
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我国偷窃罪侵犯的对象。偷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
财物偷出去后,经过销售或互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
应定偷窃罪。(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偷窃罪侵犯的对象。
如开采出来的石头,从自然状态下运回的放在一定范围内的砂子,放在盐厂的海水,地上的
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