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5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与尼顺公司的达成债权转
让情况主要如下:
1、尼顺公司向能特科技转让的标的为:依据《债权转让通知书》等债权转
让文件,尼顺公司对债务人冠福股份享有的债权;能特科技同意按协议约定日
期及金额向尼顺公司支付款项,从而受让尼顺公司的上述债权。
2、尼顺公司应督促原债权人华夏富通在能特科技支付清债权转让款后 25 日
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冠福股份的全部查封。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
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
2事项以及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提供
担保的私募债项目已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尚未知是否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为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达成的,当事人在协议上签
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 2018 年对
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
负债,本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在当期冲回多计提的预计负债/坏帐准
备,预计增加公司 万元的利润,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引发的纠纷及诉讼,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债权
转让后冲回前期多计提的预计负债/坏帐准备,对当期利润产生的影响只是针对
预计负债/坏帐准备进行的账务调整,非系经营性利润,不可持续,且不会增加
公司的现金流。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 2018 年 10 月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
讼,目前诉讼案件已基本生效判决,根据相关判决或裁定公司所应承担的责
任,公司陡增了巨额债务。为化解原控股股东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努力寻求各
种解决办法,若相关和解协议未能有效执行,存在相关债权人按判决书/仲裁裁
定恢复执行的风险。
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等
公告。
2、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