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 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 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 块条件核定。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收取,按国家 有关规定管理。
土地出让金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 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 标准的40%计算。
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资产评估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
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是各城镇按不同的土地级别、 不同的地段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工业、住宅等各类用地,某一时点上土地使 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 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 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宗地价格,是以 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因子,通过系 统修正进行综合评估而确定。
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价格,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 反映。而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 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因是平均价格,它的表现形式有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三种。
级别基准地价I:级别基准地价是依据土地级别的划分区域制定出来的平均地价,它仅 能反映同一级别区域的宏观平均地价;
区片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是在级别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在空间上将同一级别进一 步划分成更小的若干均质区域,然后评估出区片的基准地价;
路线价:路线价是通过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相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 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
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1)确定基准地价评估的区域范围
这是以一个具体城市为对象,确定其基准地价评估的区域范围,例如是该城市的整个行 政区域,还是规划区、市区或建成区等。评估的区域范围大小,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投 入评估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来定。
明确基准地价的内涵
其中特别是要明确拟评估的基准地价所对应的土地条件或状况,包括土地的基础设施完 备程度、平整程度、权利性质(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