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患者就医权利的保障
《医疗实践与法律处理》课程论文
摘要:
本文先说明患者就医中享有的十项基本权利,然后从患者,医护人员,院方,社会法律的角度谈如何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权利。患者提高维权意识,医生充分尊重患者的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的保护,知悉维护患者的权利是自己责任和义务。关键词:患者权利、就医、权利保障、法律完善
前言: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扰乱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诊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案件时有发生,而医疗纠纷往往是引发此类案件的“导火索”。我国现有法律对医疗纠纷中患者方权利的保护存在诸多问题:对患者权利保护而言主要表现为对患者权利的保护不到位、对非医疗行为所引发的患者权利保护没有有效的解决机制、医疗损害举证责任规则损害了患者的权利,以及有关患者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一、患者患者就医中享有的十项基本权利1
(一)生命权
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不停止情况下的生存权和在心脏、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让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按医疗原则,,救死扶伤就成了医务
工作者的神圣天职。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权,各医院在设立各科诊室的同时,还开设了被称为“生命的绿色通道”的急救中心,其目的就是尽一切可能,尽一切方便抢救危重患者的生命,让患者在保全生命的情况下接受进一步治疗。
(二)身体权
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肢体、器官、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和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法律。患者在生前的身体权不容侵犯,,医务人员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不能摘取患者的眼角月莫、内脏等器官。
(三)健康权
是指患者不仅拥有生理健康权,还享有心理健康权。患者到医院就诊的目的就是请求医生为其解决、降低身心疾病的痛苦,而帮助患者的身心健康是每位医务工作者的责任。
(四)平等的医疗权
是指任何患者的医疗保健享有权都是平等的,在医疗中都享有得到基本的台理的诊治和护理权利,在医务人员面前,患者是平等的,医务人员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对他们的正当愿望及合理要求都应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尽量给予满足。平等医疗权体现在患者就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五)疾病认知权
患者对自身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的权利,医生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让思者知悉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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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情同意权
患者有权利知道医生对自己采取的诊治方法,并对方法的有效率、成功率及并发症有获知的权利,在获知情况后决定是同意还是拒绝。患者对疾病的治疗有疾病认知权和知情同权,这是法律赋予每个患者的基本权利。目前,医院把患者的知隋同意权转移给家属,但是患者家属的意见不能代替患者的意见。当患者决定与家属的意见有不一致时,医生首先要考虑患者的决定。
(七)保护隐私权
患者对医生所说的心理,生理及其他隐私权要求保密。医护人员未经患者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患者的隐私。医疗保密的含义有两个:一是为病人保守秘密,对患者隐私要守口如瓶,把患者的隐私当作笑料公开谈论是侵权行为。二是对病人保密,有些病情让患者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使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