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信用证审核操作
信用证解析
信用证分析单
信用证解析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解析实例
信用证审核
出口方在收到通知行通知的信用证以后,首先要审核信用证,认真细致地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进行审核是关系到出口商是否能够安全及时收取货款的关键。出口商审核信用证时的主要依据是国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交易双方成交的合同,《UCP600》以及实际业务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审核信用证通常遵守的原则是:信用证条款规定比合同条款严格时,应当作为信用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而当信用证的规定比合同条款宽松时,往往可不要求修改。
审核要点:
1、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问题的:
    1)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REVOCABLE”的;
      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照UCP6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
    2)应该保兑Confirmed的信用证未按要求由有关银行进行保兑;
    3)信用证未生效;
    4)有条件的生效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能生效"。
    5)信用证密押不符;
    6)信用证简电或预先通知;
    7)由开证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证;
    8)由开证人提供的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有关合同规定相一致
    
应特别注意下列情况:
    1)信用证中规定有关款项须在向银行交单后若干天内或见票后若干天内付款等情况。对此,应检查此类付款时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2)信用证在国外到期.
     规定信用证国外到期,有关单据必须寄送国外,由于我们无法掌握单据到达国外银行所需的时间且容易延误或丢失,\,必须应提前一个邮程(邮程的长短应根据地区远近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3)如信用证中的装期和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称的"双到期",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将装期提前一定的时间(一般在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时间来制单结汇。
3、检查信用证受益人和开证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完整和准确
    
受益人应特别注意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名称和地址应与其印就好的文件上的名称和地址内容相一致。买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写法是不是也完全正确?在填写发货票时照抄信用证上写错了的买方公司名号和地址是有可能的,但如果受益人的名称不正确,将会给今后的收汇带来不便。
4、检查装期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逾信用证规定装期的运输单据将构成不符点,银行有权不付款。检查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应注意以下几点:
    1)能否在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内备妥有关货物并按期出运;如来证收到时装期太近,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修改。
    2)实际装期与交单期时间相距时间太短;
    3)信用证中规定了分批出运的时间和数量,应注意能否办到,否则,任何一批未按期出运,以后各期即告失效。
5、检查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
    
如果信用证是以电传或电报拍发给了通知行即"电讯送达",那么应核实电文内容是否完整,如果电文无另外注明,并写明是根据国际商会丛刊第500号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释通则》,那么,该电文是可以被当作有效信用证执行。
6、检查信用证的通知方式是否安全、可靠
    
信用证一般是通过受益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通知/保兑行通知给受益人的。这种方式的信用证通知比较安全,因为根据国际商会丛刊第500号<<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释通则》的有关规定,通知行应对所通知的信用证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不是这样寄交的,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特别注意:
    1)信用证是直接从海外寄给出口商。
  2)信用证是从本地某个地址寄出,要求出口商把货运单据寄往海外,而出口商并不了解他们指定的那家银行。对于上述情况,应该首先通过银行调查核实。
7、检查信用证的金额、币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主要检查内容有:
    1)信用证金额是否正确。信用证的金额应该与事先协商的相一致。
    2 )信用证中的单价与总值要准确,大小写并与内容要一致。
    3)如数量上可以有一定幅度的伸缩,那么,信用证也应相应规定在支付金额时允许有一定幅度。
    4)如果在金额前使用了"大约"一词,其意思是允许金额有10%的伸缩。
    5)检查币制是否正确。如合同中规定的币制是"英镑",而信用证中使用的是"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