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2).docx

格式:docx   大小:30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2).docx

上传人:das 2022/7/20 文件大小:3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2).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2)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末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2)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末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第十七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合伙人的出资;(二)政府资助;(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九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