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工作规范
二0一五年十月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工作是高职学生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进行设计、实验、科研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毕业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高职学生的毕业设计要充分体现其职业性和岗位性,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可以采取岗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教师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对高职学生要加强毕业设计的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监控,严格考核,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检查和验收毕业设计成果。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设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运行。毕业设计的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确定题目——学生选题;教师下达设计任务书、拟订毕业设计进度计划;学生按照审定的进度计划开展毕业设计
;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实习实验(训)、收集资料、制定设计方案、完成毕业设计,形成毕业设计成果;指导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专业教研室组织毕业设计答辩;评定成绩;各专业对学生毕业实践环节进行书面总结、材料存档等。
第四条  高职毕业设计工作,三年制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毕业设计的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任务书下达应在第五期第十周前完成。毕业设计的撰写应与毕业顶岗实习环节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第五条  各系负责组织并公布毕业设计选题,应在往年的基础上每年更新30%左右的选题。毕业设计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要求,尽可能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等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大小适中、难易适度。
第六条  同一选题每年最多不能超过3名学生同时使用,学生原则上独立完成设计任务。在学生报名的基础上经各系平衡确定每个学生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学生确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有改变题目内容的,须经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理工科学生合作完成的实验,实验数据和结果可共享,但毕业设计的成果相关资料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雷同。有些专业毕业设计是完成“毕业作品”等非文字材料的,应附上成果报告书予以说明。
第七条  毕业设计的字数一般要在5000字以上。要求内容明确、论证严密、数据正确、结论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图纸清晰,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毕业设计成果与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
第八条  毕业设计的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4级计分。所有学生毕业设计必须进行答辩。学院各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对学生毕业设计逐个答辩。答辩成绩一般占学生毕业设计的50%权重。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总体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
第九条  毕业设计不能免修。毕业设计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应予重做(重修),经重做(重修)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十条  各系要建立毕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