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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琥珀 2022/7/20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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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规划建设局
第一篇:规划建设局
北泉镇规划建设住房局:
兹有到贵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现经我局初步审核,其经营场所为:,
经营内容。请规划建设住房局落实其提供的经营场所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属于北泉镇规划拆迁范围内。
望建设局责任状
开发区2022年经济建设和
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状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实施,办公室做好日常的督查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收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好对考核目标认定工作。
四、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实现2022年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速度,争取全区经济再上新台阶,结合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开发区的目标任务,管委会与规划建设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重点工作
1、修编并实施园区配套建设规划。
2、为进区项目做好土地测量、勘界、补偿测算、发证等工作。根据投资要求做好场地平整工作。
3、按程序为进区企业提供规划服务,切实做好进区项目规划选址,提供设计要点,规划审核以及批后服务工作,建立一企一档,目录备案制度。
4、做好辖区行政村建设服务管理工作。
6
二、定量指标
1、行政中心建设工程,6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2、园区绿化工程,5月15日前完成开发区绿化任务,建成开发区标志门牌;
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3月31前开工建设;
三、考核办法
完成考核指标,奖励责任领导导1500元。1000元;完成力争指标,奖励责任领
第五篇: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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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核实的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并对派出机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竣工规划核实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已经按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完成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附属绿化和排水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规划要求拆除的各类建(构)筑物以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经全部拆除。损坏的市政设施已修复,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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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同期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已经按照建设时序方案同步实施,建成区与下一期施工区已经采取有效的临时隔离措施;分期界限是道路或者绿地的,应当完成道路或绿地的建设;
(四)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查验,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由市规划局在《建设工程规划查验表》备注栏说明完成情况。对建(构)筑物的体量、尺寸、功能、位置、外形、色彩及附属绿化工程等不符合审批要求和改变经依法审定的总平面规划确定的布局、建筑施工图确定的内容等行为,虽构成违法建设,但已依法处理完毕;
(五)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接入城市系统。
未具备以上条件的,不予组织竣工规划核实。
第六条
竣工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本规定第七条备齐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窗口审核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竣工规划核实申请,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将报核材料送达市建设规划局规划监管科,规划监管科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的图纸及经市规划局审查确认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等进行全面比较、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及市违法违章认定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勘察,按照本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国土现场核实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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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发:市建设规划局规划监管科将核实情况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领取;不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