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部分: 术语
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 住宅建筑和建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 避难走道
防火隔墙,用 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 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 ,可 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 ,遇 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采 用闭杯法测定)。
19、 爆炸下限
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 ,遇 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
20、 沸溢性油品
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
21、 防火间距
防止着火建筑在 一 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 ,便 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注 :防 火间距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的 规定。
22、 防火分区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 ,能 在 一 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 一 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3、防烟分区
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 ,能 在 一 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 一 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4、 充实水柱
从水枪喷嘴起至射流 9O%的 水柱水量穿过直径 380mm圆 孔处的 一 段射流长度 。
第二部分: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规范)
25、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 ,宜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 的保温材料 ,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 ,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6、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 ,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 ,用 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
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 ,应 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保温材料 。
2)对于其他场所 ,应 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的保温材料 ;
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 的保温材料时 ,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10mm。
27、()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 ,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当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 B1、B2级时 ,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 50mm。
28、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9、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其 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
A、住宅建筑 :
1)建筑高度大于 10Om时 ,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建筑高度大于 27m,但 不大于 1OOm时 ,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时 ,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
B、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 ,其 他建筑 :
1)建 筑高度大于 50m时 ,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
2)建 筑高度大于24m,但 不大于 50m时 ,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级 ;
3)建 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