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药卫生法 —执业医师法
授课教师:李佳
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医师法是在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
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
益和保护人民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执业医师法制定的意义
1. 有利于提高医师的必备素质
2. 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3. 有利于医师合法权益的保护
4. 有利于加强医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医师资格考试种类
临床医师
中医师(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
口腔医师
公共卫生医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
执业医师考试
临床技能考核
依据四诊内容进行辩证分析的能力;病症诊断能力;类症鉴别能力;确立治法的能力;选方与用药能力;针灸穴位与操作技术的选择能力;预防与调护内容的掌握与临床应用能力
中医四诊技术的掌握与操作能力;常用针灸穴位的掌握与操作技能;针灸技术的掌握与操作能力;针灸异常情况处理能力:
执业医师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
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传
染病学。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置的基本条件;
3.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
4.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