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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不动产登记工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工作手册
发布日期: 2016-09-12
不动产登记工作手册
(第一版)
扬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
18.商品房买卖…………………………………………………………47
64.地役权注销登记…………………………………………………………………………47
65.遗失补证…………………………………………………………………………………48
66.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预告登记……………………………………………………48
67.预告商品房期转现(所有权、抵押权)………………………………………………49
68.存量房抵押转移组合……………………………………………………………………50
首次登记
1.        &#160
(适用范围: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净地,如果该宗地上有其它权利存在,则需要先办理注销登记。)
一、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缮证—发证
二、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材料
(1)划拨用地
1)用地批复;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含红线图);
(2)出让用地
1)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红线图);
3)税费金缴纳凭证:契税凭证、出让金缴纳证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3)租赁用地
1)用地批复;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含红线图);
(4)授权经营用地;
     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含红线图);
(5)作价出资(入股)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含红线图);
(6)储备用地
1)土地收购储备批准文件;
2)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办条件
1、权属来源合法;
2、界址清楚;
3、四邻无争议;
4、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土地登记费
收费标准: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2、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使用面积在2200平方米(含2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用于生产经营的城镇私房的土地面积在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平方米以内加收
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5、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收费依据:苏财综【1999】81号、苏价房【1999】134号、计价格【2002】1734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11】79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财综【2015】1号。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2014年1月—2018年12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对于其他经批准免收可减半征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办结。
2
一、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缮证—发证
二、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绿);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红){邗江: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原件存邗江城镇建设档案室)};
6、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民政部门);
8、公安幢号对照表(公安部门);
9、总平面图(复印件);
10、经房管局确认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实测),分层图、分户图(电子档和纸质);
11、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