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一、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1
二、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蹦床预赛暨2014年“中国体育彩票杯”蹦床锦标赛竞赛规程 15
三、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蹦床预赛暨2014年“中国体育彩票杯”蹦床锦标赛补充通知 20
四、关于更改第二十三届运动会艺术体操、蹦床预赛比赛地点的紧急通知 22
五、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 23
六、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26
七、项目竞委会名单 29
八、竞委会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 30
九、竞赛督查、选材组、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31
十、各参赛队人员名单 32
十一、大会活动日程 35
十二、竞赛日程 36
十三、各参赛队运动员人数统计 38
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培养、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全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专业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做贡献;办成精彩、和谐、节俭、成功的高水平体育盛会,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4年9月在济宁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射箭、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击剑、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铁人三项、橄榄球、现代五项。
三、参加单位
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加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山东籍运动员;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注册规定: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按照省体育局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11、2012、2013年参加两次全省锦标赛或代表山东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才有资格参加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凡没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省运会决赛(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
(四)运动员交流规定:
。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本届省运会资格;已经办理交流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更改参赛项目;橄榄球和现代五项项目不允许交流。
,输出市可不受单位、项目和运动员交流人数限制,输入市每个项目只能与一个市交流(济宁市不受限制);足球、篮球、排球(沙摊排球除外)、手球项目每个组别参赛队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济宁市代表队的济宁籍运动员不得少于报名人数的50%);2人以上(含2人)团体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人;个人项目每小项只允许交流1人。
,逾期不予受理。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集体项目进行交流的运动队,所取得的成绩只计入输入方代表团。其他项目运动员取得的成绩一律各按50%计入交流双方代表团。
《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体育局统一印发,在规定时间内报省各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体育局批准备案,省各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交流双方单位各持一份,省体育局在2013年底前公布交流名单。
(五)省外引进运动员规定:
,凡省外运动员注册到山东省并参加第二十三届省运会的,均按省外引进运动员对待。
,省项目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引进运动员的资格审核由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省体育局负责审批。
。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转正或试训手续,并代表山东全国注册,方可代表某市参加第二十三届省运会。乙组运动员的引进工作由各市负责,符合第二十三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方可代表引进单位参加省运会。各市将拟引进的运动员名单和材料报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集训,合格者可办理引进手续。引进材料由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体育局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引进。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跳水、网球、乒乓球项目甲乙组组别划分按《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资审办法、组别划分及项目设置》附件二“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竞赛项目组别设置”规定执行。
、乙组引进运动员(按规定由父母代替的)必须签订同意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比赛注册协议书。
、决赛期间,凡被查出有“假引进”的,除取消参赛运动员(队)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外,每查出一名运动员在所属代表团中扣除2枚金牌,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