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暴雨项目应急预案
暴雨项目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防洪、防暴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1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现场防护措施
1、根据防洪、防暴雨应急预案要求,配齐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
2、要对营区及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河道,堵塞的地方要立即处理。
3、路基工程要做好临时排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油库、油罐要做好防晒、防爆工作。
5、拌合站的拌合楼和散装水泥罐要在地面埋设地锚,配备好钢丝绳。
6、现场张挂的标语牌,要进行除,防止毁坏和发生倒塌危险。
7、施工现场的临建房屋(如职工宿舍、配电房、空压机房、钢筋棚等)要做好加固措施。
8、加强施工便道的维护,确保道路顺利畅通。
暴雨项目应急预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紧急应对局地暴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暴雨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所在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随时掌握重要天气信息,及时进行雨情、汛情预警,传达上级抢险救灾指令、命令等,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抢险救灾行动,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二、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抢险救灾职责
当局地出现强降雨,造成农田、道路、公路、饮水、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被冲毁,房屋倒塌或南部山区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后,各乡镇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大力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责,抢险救灾。
1、所在乡镇政府
防汛第一责任人的乡(镇)长、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受灾情况,迅速组织乡(镇)、村干部,排洪机具进行排洪除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快速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报告灾情。
2、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迅速派员到受灾现场处理险情,帮助群众撤离出危险地带,动用市政工程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泄洪渠道,保证排、泄水管网畅通。并将灾情速报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国土资源局
迅速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乡镇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到安全地带,并在规定时限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4、相关部门
农业部门要抽调人员将农作物受灾面积、种类及受灾程度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协助抢险救灾。
民政部门要逐村逐户排查倒塌房屋及危房,协助乡镇搞好对口迁安,安排好灾民并准备足够的救灾帐蓬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居住。
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调用机械修复抢险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水务部门要积极做好抢险全过程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