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药学部门过去的管理工作模式与职责任务
吴永佩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09年5月23日·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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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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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指“过去”的时间范围:
是指1949年建国起至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或至上世纪80年代初期)
药剂部门组成
建国初期,药剂部门只有调剂、制剂、药库和医疗器械库;60年代末才逐步扩大、较大医院一般有中药、西药和医疗器械3部分组成:
西药部分:由调制、制剂(普通制剂、灭菌制剂)、药库、药检组成,个别大医院开始有药物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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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部分:由中药配方、炮制、个别医院有少量中药制剂、煎药、中药库组成
医疗器械:器械与化学试剂库、修理室
过去药剂部门名称:建国初期,药剂部门名称比较混乱,始终未能统一
建国初期:东北地区一般称为“药局”;华东和沿海地区则多称“药房”;而部队医院多称为“药材科”或“药械科”。这与历史背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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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中期,随着整体医院药学概念与地位的树立,改称“药剂科”
1986年中日友好医院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第一家成立了“药学部”
当时药剂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
药剂部门职责任务定位于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以此开展医院药剂部工作,其任务为:提供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各种药品、器材
60年代中后期随着自配制剂发展,药剂部门任务逐步扩大,到70年代末、其主要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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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供应管理:有计划组织药材预算、采购、自制、储备、保管和合理分配
药品调剂:根据医生处方和科室请领单
配制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制剂
开展药品检验,重点是医院自配制剂
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开展医院药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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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部门人员编制
建国初,药剂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12%~15%; 1978年卫生部和劳动人事部颁布《综合医院组织编制》规定:药剂人员占8%,其中药师占30%。所需财会统计人员、勤杂人员另行增加
建国初期没有技术职务(职称),一般称为药师、司药和药剂员。中药有的还习惯的称为“药工人员”,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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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3月15日,卫生部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发布《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5级
取消了“药剂员”称呼,改成工人,“司药”改称为“药士”,取消了“药工人员”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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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没有药剂部门面积规定,各医院面积相差较大
1978年,卫生部颁发“综合医院建筑标准”,两种计算方法:
占医院总面积>2%
按床位:分为省级、地区级、市级等医院和街道卫生院;按规模(床位数)划分50~500床位、共分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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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部的各项制度比较健全
每季盘点一次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贵重、稀缺药品,实行每日处方统计,日结日清
调剂室的管理
一般设有门诊调剂、住院调剂、中药调剂
门诊调剂
流程(窗口)设置:审方→划价→收费→收方(写口袋) →配方→核对发药(用药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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