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宅基地及院落租赁合同(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农村宅基地及院落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方应在乙方租赁期开始前,主动将租赁标的中堆积的物品腾空,便于乙方施工介入。若因此造成的清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内,禁止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赌博,嫖娼,吸毒等一切刑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地,并不补偿装修费用。
但租赁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等涉及旅游、娱乐、品牌广告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纠错、纠纷和民事纠纷等情况,不包括在上述“违法活动”之内。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付租金,并按约定使用租赁标的物。
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的权利。改建需要同甲方协商一致方可动工,否则后果自负。
3、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利利用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但不得存放危险物品(生活所需除外)或进行违法活动。有权对租赁标的另行承包、转租。
4、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并负责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宽带等因房屋使用发生的费用,乙方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6、承租期间,乙方应处理好邻里关系。由于排污、用水、用电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若无法得以解决,甲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进行从中调解。
7、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交还甲方时,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标的承租期间的硬件装修状态并无偿交给甲方不得损坏(家具电器等和装饰物除外)。乙方不必恢复其租赁原貌。
8、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基础或主体结构及运营中,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财物伤害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山崩、战争、动乱、疾病等)导致租赁标的毁损、无法正常经营,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收、拆迁、修路等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已缴租金,支付乙方装修损失上限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拾万元整)。
除此之外,如遇政府征收、拆迁、修路等政策性原因情况,所有赔偿都归于甲方(搬家费补贴除外),乙方在得到甲方补偿和赔偿后,必须无条件限期搬家,乙方无权干涉甲方与政府间的赔偿问题。
装修损失计算标准:即签合同之日起,以人民币15万为装修费用封顶,按每年递减10%计算。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