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劳动合同
苏州劳动合同1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6条至第45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公章): 鉴证工作人员: 鉴证时间: 年 日 月
苏州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编号: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编号: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选择一项,请打“√”)
□合同期满 □单位解除 □个人解除 □协商解除(单位提出) □协商解除(个人提出) □其他终止情形
需说明事项: 职工(本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须提交经办机构一份;
,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留档备查。
苏州劳动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