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市二○○三年
重大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技术合作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技术负责人
承担单位主管部门
天津市农业科技合作办公室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各方就天津市重大农业科技合作计划的
项目的开发,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完成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项目技术合作单位提供的技术内容及形式(按年度填写)
四、项目计划进度(按年度填写)
五、经费概算
1、总经费:
项目投
资来源
投资总额
万元
其
中
单位自筹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其中市科技合作引导资金资助
万元
其中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万元
其他
万元
项目执行
期内资金
支出预算
合计
万元
基建费
万元
技术改进费
万元
设备仪器购置费
万元
技术、人才引进费
万元
培训费
万元
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费
万元
区域试验与示范费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管理费
万元
其它
万元
2、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注明资金渠道来源、用途、到位时间):
3、政府拨付科技合作引导资金及用途:
科技合作引导资金总额
200 年拨款
200 年拨款
200 年拨款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其中拨技术合作单位万元。
用于:
(2)其中拨承担单位万元。
用于:
项目组主要成员:
姓名
单位
专业
技术职务
分工
总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同意:
1、遵守《天津市重大农业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下达计划、拨付经费;乙方、丙方负责完成合同任务,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甲方报送总结和当年经费决算,按时结题;乙方、丙方的担保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保证乙方、丙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甲方所拨经费,乙方应设立专户按规定和预算使用,不符规定开支、未完成合同规定指标的,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所拨经费。
4、乙方、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收回所拨经费。确因不可抗拒原因需变更合同内容的,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5、各方均应负合同条款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天津市农委主管领导负责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