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朝阳区2014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工作,2013年,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2]42号)精神,我们布置了年度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并进行了企业需求填报、申报条件审查和岗位初筛等工作。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现决定将2013年和2014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合并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分两类进行:
1、对于已申报2013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最新的职位、岗位情况进行调整。已有明确拟录用人选的,删除申报岗位;岗位信息不完整的,补充完善;需要新增岗位的,按要求填报岗位信息和薪酬待遇等情况。
2、对于新增的有引进需求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的“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管理系统
”栏目,按要求填写单位空缺岗位需求信息和岗位薪酬待遇情况,同时在网上填写招聘流程方案。
二、申报单位条件
1、符合北京市要求的朝阳区区属企、事业单位;
2、在朝阳区辖区内注册、纳税的非公经济企业单位,应属于朝阳区重点发展产业或重点支持企业,在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范围内(重点产业领域目录详见附件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3、中央、北京市市属的企、事业单位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招聘岗位条件
1、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且提供福利待遇条件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须为七级(含)以上岗位,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四、应聘人选条件
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
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即: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政策依据和办理流程详见朝阳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高层次人才引进”栏目),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行业领域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二)主持过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中高等学(院)校、卫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工作5年以上,具有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六)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技能型人才;
(七)其他北京市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五、工作程序
(一)用人单位注册及岗位申报
1、各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2014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专栏,进入“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待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