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 (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 3 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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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
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
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
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
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
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 24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出租方将在保险
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 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 停止计
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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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 40%及保险免赔
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
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 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 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 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 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 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