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兴国县文化局(章)
法定代表人: 刘毅(章)
联系人: 0797-5322052 电话: 宋光灿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瑞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刘重红(章)
联系人: 廖先泉电话: 0797-8113298
编制人:郭忠红审核人:郭平
编制时间: 2010年1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七年
设计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工程
建设地点
兴国县城规划文明大道与将军大道之间
可行性研究报告
见附件
规划选址意见书
见附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用地规划许可
/
工程总投资
约 8806万元
本项目投资
约6540 万元
占地面积
约150亩
拟建建筑面积
6600M2(其中纪念馆一栋3300M2、城市展览馆一栋3300M2)
拟建结构
框架
拟建建筑高度
小于20M
设计工期要求
自 2010年 2月至 2010 年4月完成设计,共计 77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7日历天、方案整合优化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和园林景观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保证金数额
5 万元
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10年2月5日至2010年2月11日
地点
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一楼购买标书处)或银行报名缴纳资料费方式(具体见招标公告)
现场踏勘
时间
投标单位自定
地点
兴国县城规划文明大道与将军大道之间
招标答疑会
时间
网上答疑
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标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方案设计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兴国县文化局
地点
兴国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3 月 1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开标会
时间
2010年 3月 1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地点
兴国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误期违约金额
每延误壹日历天罚人民币1000元。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整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本工程设计以方案设计招标优选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方案的整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上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
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建设用地情况:详见本文件第三节第四点;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基本到位;
工程场地自然条件:详见本文件第三节第四点;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标,并
得到_兴国县_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通过__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本文件属”招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递交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5)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设计班子和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结构师简历及组织结构;
(7)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及相关计分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业绩资料,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加盖单位公章);
(9)联合体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书》;
(10)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11)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通过银行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应在开标前及时到兴国招标投标中心获取相关凭证。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