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Q3013-202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标准化通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平安标准化的总体原那么、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
平安标准化的实施,应表达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平安监督管理原那么,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平安意识和平安管理水平。
平安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平安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良企业的平安绩效,实现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实施
平安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筹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良与提高等6个阶段。
初始评审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标准要求,对企业平安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平安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根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
实施
筹划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标准的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建立平安标准化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平安生产方针和目标。
实施
培训阶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平安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
实施阶段:根据筹划结果,落实平安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自评阶段:应对平安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改良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良平安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平安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平安绩效。
5 管理要素
本标准由10个一级要素53个二级要素组成〔见下表〕。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负责人与职责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
培训教育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生产设施及工艺平安
产品平安与危害告知
作业平安
职业危害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事故与应急
检查与自评
负责人
方针目标
机构设置
职责
平安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平安生产工作,落实平安生产根底和基层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平安标准化,建设企业平安文化。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平安承诺,并确保平安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方针目标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