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脚手架搭设规范要求及安全技术管理
培训前言
近几年来,脚手架事故频发,脚手架不合格问题比较多,主要原因是技术人员所编写的脚手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与现场施工严重脱节、交底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一部分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脚手间对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检修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未按规定对脚手架进行检查,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脚手架事故原因汇总
钢管、扣件质量缺陷,导致强度、延伸性不足。
外墙装饰、安装门窗时,为方便施工,连墙件配置不足且被随意拆除,又不设临时固定措施。
支撑钢管密度不够,雨水、漏水浸入和其它工种的施工影响,使得脚手架的基础下沉局部悬空。
脚手架上堆积物过多,荷载过于集中。
扣件松脱、滑移、断裂。
脚手板滑脱。
立杆承载力不足(明显弯曲)。
大跨、超高、荷载重情况下,脚手架支撑力不够导致坍塌。
横向连接杆过稀,整体稳定性不足。
脚手架上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1. 水平杆受弯破坏
2. 立杆局部或整体性失稳
3. 扣件滑移破坏
4. 地基承载力不足,沉陷破坏
5. 连墙件强度或稳定性不足,导致架体 面内外失稳破坏
6. 架体的剪刀撑、水平加强层、斜杆等设置不足,导致结构近似几何可变形态
前面我们讲了事故,如何预防不发生事故呢?下面我们就要从相关规范条例上找答案了。
技术方面原因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___-01-28发布 ___-12-01实施
JGJ
JGJ130 - 2011
备案号J84 - 2011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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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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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要求:(JGJ130-2011)
双排脚手架设计尺寸:
横距应设置~
步距设置~
纵距(跨距) ~
3、材料要求
修订了钢管的规格。取消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将原标准中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 毛刺、压痕、深的划道及严重锈蚀等缺陷,严禁打孔; 钢管使 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
对钢管壁厚的下差限制更严格。将原规定壁厚下差为改为。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脚手架搭设高度要求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
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
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当满堂支撑架小于4跨时,不宜超过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
双排落地
双排悬挑
≤50m
3h
3la
≤40
>50m
2h
3la
≤27
单排
≤24m
3h
3la
≤40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要求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的规定
抛撑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一、圆形设备脚手架的构造要求:
设备脚手架在满足规范的构造要求外还应
满足以下条件:
1、立杆的立距不大于米;
2、每个水平水平横杆必须与不少于三根立杆
连接;
3、脚手架步距不大于米;
4、脚手板宜采用钢脚手板;
安装常见的脚手架的构造要求
直径小于4米的圆形构筑物
L1
L1
L1
L1
L2
L2
L2
L2
L1应控制在600mm-1000mm之间。
L2应控制在米以内。
L1应控制在600mm-1000mm之间。
L2应控制在米以内。
1、L1应控制在600mm-
1000mm之间。
2、L2应控制在米内。
3、水平横杆必须与三根立
杆连接
L1
L2
L2
直径大于⒋米的
1、L1应控制600mm- 1000mm之间。
2、L2应控制在米内。
3、水平横杆必须与三根立 杆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