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述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 6#、7#、8#、9#四栋 24 层建筑、 及地下一层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4000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 为18000m2。单体基坑约60米,宽度30米,开挖础。
原水准点的引测和± 标高的建立 将业主提供的高程点作为原水准点,采取附合回法将业主提供的原 水准点引测于 现场, 施测结果应满足《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的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的不易变形破坏处建立2〜
个永久性高程点,作为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标高控制基准点。
基础施工的测量放线
1、 基础轴线的测放
根据基槽边上的轴线控制桩用经纬仪向基础垫层上投测建筑物 四大角、四廓轴线和主轴线,经闭合校核后再详细放出细部轴线, 并将轴线控制点测放在基坑壁内侧上。
( 2)验线
检查各轴线控制桩有无用错和位移,然后用经纬仪检查各轴线的投 测位置(即基础的定位),最后实量四大角和各轴线的相对位置,以 防整个基础在基槽内移动错位。基础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 要求。
2、 基坑找平
采用水准仪将基底标高引测于基础边,以便根据该标高控制基础结 构顶面的设计标高。
3、基坑开挖完后办理交接手续,现场应铅垂线校核其开挖深度,记 录准确无误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把轴线和标高引测到周 边龙门桩上,并设置轴线、基础边线及高程标志。
七、 开挖工艺
土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按照设计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定位放线,并设置好坐标控制点和标高 控制点。
,配备10台自
卸车装运土方,按深度不同,土方分 3 层开挖,每层开挖厚度控制
〜2m左右。
随着基坑下挖,,排水沟与基
坑坡肩之间做成反水坡,防止基坑外的地面水流入基坑内。 由于基坑开挖深度深,土方开挖完时,在坑角设置出土通道,出土 坡道在基坑土方开挖完后进行封闭。
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地下水,若因管井降水未达到要求时,可采取 坑内明沟加集水井,然后用污水泵将地下水排除。
基坑的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沟内,如坑(槽)、
沟外侧围土堤或开挖水沟,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破坏。
本次施工为阴雨季施工,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
工序施工时,应在基底以上留置15〜30cm 一层不挖,待一工序开始
前再挖除。
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下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由业主组 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出检验 记录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 良好时,,。
基坑(槽)在开挖过程中,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高度变化经常 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及绘出断面图。如发现基底土质与设计不符时 需经设计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并作出隐蔽记录。挖至基底标高, 应由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要求, 并作出检验记录。
挖土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发生超挖应用与基底土相同的土料填 补,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度,或用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重要部位超 挖时,可用低标号砼填,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填方区土由专人指挥堆弃,用机械堆高,减少占地。 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尽快组织基坑验收,进行垫层封闭,避 免地基长期暴露。
土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中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严格执行上一 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测量前根据内业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桩,检校测量仪器设备,
保证精度要求,且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持有计量检验部门所提供的 检定证书,以保证测量准确。
土方开挖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泄 水及过坡的稳定。
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边挖边清底或边,保证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
局部地基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用人工补挖。局部超深部分按设计要 求进行换土分层夯实和找平。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挖土深度控制。
土方开挖过程中设专人随时观察土壁及原有建筑物的变化情况,产 生裂缝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基坑的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在基坑的四面用①
置 1.5m 高通长防护栏,密目安全网照面。
挖土机械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 方可作业。
土方开挖分层进行,从上而下进行开挖,并及时做好边坡护壁 处理工作。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土壁情况,如发现土壁有异常情 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