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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企业
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加大长沙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区。
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企业
优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等省、
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企业
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加大长沙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区。
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企业
优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等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研发机构、研发平台全覆盖。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以及揭榜挂帅项目等。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校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强化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水平。建立长沙市领军企业科创板上市预备库,加强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跟踪服务,支持开展研发活动,成功上市的按政策奖励。加快制定长沙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科技领军企业50家。
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强化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基础研究。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给予经费支持;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给予经费支持;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
学研究中心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经费支持。支持高校依托优势领域建设创新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经费支持。继续实施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每年分别支持研发经费投入排前10名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3项、5项以上。
加大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研发投入政策激励。分别对高校及附属医院、科研院所研发投入总量前30名且有研发增量的单位申报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和奖励报统工作相关人员。研发投入3亿元以上的高校、5000万元以上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重大专项、创新平台及其他相关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进一步深化市校(所)创新发展联盟工作机制,加快搭建两单两库一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或参与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择优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鼓励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与企业组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联合园区、企业等主体组建实体化的技术转移转化基地,加快推动先进成果技术在长就地转化,工作绩效突出的优先认定为市技术转移转化基地并给予相应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分级建立健全企业培育库,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应评尽评。精准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培养一批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重点研发计划每年资助不少于400家企业的研发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对纳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研发投入有关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