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名著梗概:《红字》
(美国)霍桑 著
[故事梗概]
海丝特·白兰是个年青美丽的女子,诞生于英格兰的一个古老的世家。她有深黑的眼睛,浓密而乌亮的头发,端正而漂亮的五官,身材瘦长,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她嫁给一个看得很纯净,但他却从父母身上继承了一种剧烈的兽性。一次,他示意丁梅斯代尔应当把内心埋藏的丑恶说出来。牧师回答说他做不到,因为那样以后,便不能有善行,而过去的恶行也无法用更好的方式来赎偿。
五月初的一个朦胧的夜晚,丁梅斯代尔为摆脱内心迫压的苦痛,他夜半出游,走到白兰第一次受到公众羞辱的枷刑台前,刚好遇上深夜做女工归家的白兰母女,一种悔罪的感觉,使他邀白兰和珠儿一同登上枷刑台。他说:“你们两个都在这里站过,可是没有我同你们一起。再上来一次,我们三个人一同站立。”他们这样做了之后,丁梅斯代尔感到一股新生命的洪流注入他的心胸,奔驰过他全身的血管,犹如那母亲与孩子正把她们生命的暖和传给他半麻痹的身体里一般。他仿佛在天空中,看到了一个大红的A字。正在这时,始终跟踪着他的罗格出现了。丁梅斯代尔全身感到一阵恐惊。然而,罗格并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他要和白兰母女站在枷刑台上?而是说丁梅斯代尔书读得太多了,伤了脑筋,没来由的犯了夜游病。他把牧师领回家了。
这事经过了七年。珠儿也长成七岁了。在这些年里,白兰始终过着逆来顺受的生活。她从没有与公众作对,只是毫无怨言地忍受着最坏的待遇。她并不因为她的受苦向人要求报偿;也不依靠公众的怜悯。她的性格也起了很大的改变,她由原来“热忱和心情方面转到思想上去了”,她象大理石一般的冰冷。人们慢慢对她发生了好感。过去人们把红字看作是她罪恶的标记,现在人们把它看作白兰善行的标记了。白兰除了装扮自己的女儿外,她把做工剩下的钱都施舍给穷人。在人们眼里,“她对穷人是那么善心,对病人那么帮忙,对遭难的人那么抚慰”,从而饶恕了她的过去。
在这七年中,丁梅斯代尔在罗格不断地精神打击之下,身体越来越不行了。他已经成了罗格的牺牲品。白兰决心去找罗格,要把丁梅斯代尔从他手心里解救出来。一天下午,白兰遇见了正在采草药的罗格,恳求他不要再熬煎牧师了。她说,在七年间,她听从了罗格的意志,保守了他们夫妇的隐私,而罗格正利用这一点接近丁梅斯代尔,追踪他的一言一行,捏住他的生命,挖掘蹂躏他的心胸,使他每天活受罪,这样熬煎下去,不如让他立即死了好些。她骂罗格是魔鬼,她要把罗格的身份公开,告知丁梅斯代尔。罗格因已达到报复的目的,同意白兰把自己的身份告知丁梅斯代尔。
白兰在林中遇见丁梅斯代尔,相互倾吐衰曲。这些年来,他们的心灵始终没有安静过,受着良心和道德的啃啮。丁梅斯代尔说,他虽然在胸前未佩带红字,但他内心的红字在隐私地燃烧着;而白兰告知他,她为了他的信用和“你的生命、你的名誉”,始终保守着他的隐私,而不愿说出他的名字。最终,她告知他,和他同房住的就是她的丈夫。丁梅斯代尔忽然怔住了,他以凶恶的眼光看了她一眼。然后,便无力地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