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活特殊困难群众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及时、高效、快速救助临时特殊困难群众,解决其基本生存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ﻭ 一、紧急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一)对生活特殊困难群众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及时、高效、快速救助临时特殊困难群众,解决其基本生存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ﻭ 一、紧急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一)对于在我市居住的本市居民、来长就业务工以及流浪乞讨等人员,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陷于绝对贫困状态,严重威胁到其基本生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当地政府和管委会有责任、有义务对其实施紧急救助。 ﻭ 二、紧急救助的机制和程序
(二)紧急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做好及时发现、逐级上报、(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社区居委会指定设立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公开 ,落实具体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群众需求信息。 ﻭ (三)建立完善紧急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以及开发区管委会两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针对解决临时特殊困难群众问题,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组织召开紧急救助联席会议,尽快协调解决。
(四),让临时特殊困难群众了解政府实施紧急救助的渠道和方式。 ﻭ (五)建立紧急救助监督考核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把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作为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由于不及时发现或应采取的紧急救助措施不到位致使临时特殊困难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助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紧急救助的工作程序: ﻭ 1、设立基层街道、乡(镇)、、各类专干以及志愿者要通过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内的临时特殊困难群众,对符合紧急救助条件的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2、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都要分别设立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 或信息网站,落实具体联络人员,开通紧急救助“绿色通道”,24小时受理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申请。
3、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对于符合紧急救助条件的临时特殊困难群众,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制定、采取救助措施. ﻭ 4、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临时特殊困难居民紧急救助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