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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罪己昭”给我们的启示.doc

上传人:十二贾氏 2022/7/28 文件大小: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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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古代皇帝“罪己昭”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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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国古代皇帝通过诏、令、命等各种文件,指挥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在一代又一代皇帝无数的诏、令、命中,却有着一种其意义与众不同古代皇帝“罪己昭”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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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国古代皇帝通过诏、令、命等各种文件,指挥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在一代又一代皇帝无数的诏、令、命中,却有着一种其意义与众不同的十分独特的诏书 ――― “罪己诏”,即皇帝在发生火灾后,向民众或手下官员发布“罪己诏”,主动承担责任,并作出深刻检讨。这一做法,给今人留下十分有益的启示。
中国历史上就火灾承担责任发出第一次“罪己诏”的皇帝是西汉元帝。他在茂陵白鹤馆发生火灾后,专门发出诏书责己。说是:火灾降临,使我发抖,非常恐惧。检查灾变原因,完全在于我的过错。各部门官员又不愿意指出我的过错,怎能令我醒悟?
西汉成帝时,长乐宫临华殿、未央宫司马门等先后发生火灾,成帝也下了“罪己诏”。说:往日京师地震,又累累发生火灾,我甚为恐惧。朝廷各部门的大臣,应仔细用心上书,明确指出我的过错,我将亲自阅读,听取大家的意见。
汉代皇帝的这种做法,开了皇帝在发生火灾后,进行自我谴责的先河。
唐代,在发生重大火灾时,皇帝继承了汉代下“罪己诏”的做法。武则天天册万岁元年(公元695年)正月丙申(十七日),天堂、明堂发生火灾后,武则天采取异乎寻常的做法。她做了三件事:第一“告太庙”,到太庙祭祀祖先,向祖先作检讨,报告火灾经过。第二,“手诏责躬”,武则天亲笔写诏书,责备自己,表明火灾的发生是自己的过错,并承担起责任。第三,要求朝内朝外九品以上文武官员,给皇帝上书,直接批评朝政,提出建议。因发生火灾,皇帝“手诏责躬”,亲笔写诏书责备自己,这又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时至宋代,许多皇帝在发生重大火灾后,都一一下“罪己诏”。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五月,荣王元俨宫发生火灾,延烧崇文院、左藏库等。真宗皇帝认为自己难辞其咎,须认真反省,于是,下了“罪己诏”,并要求臣属直言他的过失。
真宗以后,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八月,禁中火,延烧八殿;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三月,禁中屡火;嘉泰元年(公元1201年)三月,临安火灾;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二月,寿慈宫火;绍定四年(公元1231年)九月,临安大火,延及太庙;嘉熙元年(公元1237年)五月,京城大火。这些特大火灾发生后,仁宗、哲宗、宁宗、理宗等皇帝都下了“罪己诏”,或采取“避殿”(不到正殿上朝)、“减膳”(吃素)、“撤乐”、“求直言”等相当严肃的“罪己”措施。
元朝的皇帝在发生重大火灾中,同样和以往的皇帝一般,也发“罪己诏”作自我谴责。至治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元1323年7月1日),奉元路行宫正殿(今陕西省西安市)和上都用监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主旗)发生火灾,英宗不仅直接命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