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郴州市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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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郴州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旧城片区的规划管理,促进旧城片区各项建设合理有序,特编制本规划。
2-01,B-02-02,B-02-03,
B-02-04,B-02-05,B-02-06,B-03-01,B-03-02,B-03-03,
B-03-04,B-03-05,B-03-06,B-04-01,B-04-03,B-04-05,
B-04-09,C-01-05,C-01-06,C-01-08,C-01-09,C-01-10,
C-01-11,C-01-12,C-01-13,C-02-01,C-02-04,C-03-01,
C-03-02,C-04-02,C-04-03,C-08-02,C-08-03,C-08-05,
C-09-01,C-10-01,C-10-03,C-10-05,D-01-01,D-01-02,
D-01-03,D-01-04,D-01-05,D-01-06,D-02-02,D-02-03,
D-02-04,D-03-01,D-03-03,D-04-01,D-05-01,D-07-03,
D-08-03,D-08-04,D-08-05,E-01-02,E-01-03,E-02-02,
E-03-01,E-04-01,E-05-02,E-05-03,E-05-04,F-01-01,
F-01-02,F-01-04,F-04-01,F-08-02,F-09-01,F-10-04,F-11-02,
F-11-04,G-01-01,G-01-02,G-01-04,H-01-01,
H-01-03,H-02-02,H-02-03
禁止建设用地
C-05-02,C-05-03,F-05-01,G-01-05,H-03-01,H-04-01,
H-04-02,H-04-03
第十条重点地块改造建设控制
拆迁现状义帝陵周围的市煤炭工业局,扩大省级文化保护单位义帝陵的用地规模,拆除市医药管理局一栋住宅,拉通规划支路并设停车场;
拆迁现状北湖区皮件厂,恢复湖南起义旧址纪念地;
搬迁北湖区人民法院或改建其办公大楼,拉通规划一路;
适当扩大北湖区福利院用地;
扩大市第一人民医院用地,在其用地西边临国庆南路布置绿地、并在其用地内设停车场;
开辟和保留各街头绿地;
对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和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
第四章土地使用及控制
第十一条用地性质分类及代号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的规定。地块必须配建的公用设施用“中中”、“0”、“Q”分别代表中学、医院、停车场用地。考虑本规划区多种功能相结合的特点,本规划增加复合用地性质,用代号C/R表示商业/住宅和办公/住宅复合用地。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性质
该规划区用地有居住用地、复合用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增加的商业与居住、办公与居住混合建设的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九大类型。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构成详规划用地汇总表4-1。
表4-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名称
用地代号
面积(ha)
占总用地比例(%)
1
居住用地
R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中小学用地
R22
2
复合用地
R/C
3
公共设施用地
C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商业金融用地
C2
文化娱乐用地
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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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医疗卫生用地
C5
文物古迹用地
C7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C9
4
对外交通用地
T
其中
铁路用地
T1
5
道路广场用地
S
其中
道路用地
S1
社会停车场用地
S3
6
市政设施用地
U
其中
供水设施用地
U11
邮电设施用地
U3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其他市政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