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1
依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比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觉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2
县是全国其次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依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仔细开展自查,现将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 5335。7 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 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1%。
二、政策落实状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赐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1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1%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当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终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夫群众的参加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刚好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当有序开展供应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刚好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刚好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依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协作,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