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防防护设备、安装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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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项目
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安装
施
工
合
同
作费用及各类建材、钢材、铜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各类风险因素。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政策、材料、人工、税收、定额等各种费用变化,包干价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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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调整。
2、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引起设计变更而使工程量发生变动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套用调整结算,合同中没有的单价,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上报给甲方,经甲方书面核实后确定。
5、本工程包干价内不含人防工程专业监理、总包配合费、总包的管理费、施工的电费。
六、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标图集及按人防主管部门关于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及文件有关内容组织生产与安装,并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同时,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达到人防办验收合格标准。
2、施工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个别修改规格型号及数量的,应报经设计院、人防办同意后更改,工期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予以适当顺延。
3、乙方须负责本项目人防的验收,待设备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自身施工部分的内业资料等手续,并检查其他专业的内业资料等手续,同时报人防主管部门申请、组织人防设备单项验收。若初验不合格,乙方负责自身施工部分的整改,并承担整改产生的费用及整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逾期竣工验收的责任,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4、乙方须负责完***防验收。若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合格项,乙方应负责就自身负责施工部分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
5、乙方负责协调人防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并确保本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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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人防项目应按图及人防验收规范施工。若由于人防土建结构工程原因或土建施工单位未按照人防审核意见书施工要求施工使得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由总包土建单位整改到位至验收合格为止。
7、水电、通风施工单位施工的人防项目应按图及人防验收规范施工。若由于人防区的水电、通风工程原因或水电、通风施工单位未按照人防审核意见书施工要求施工使得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由相关专业单位整改到位至验收合格为止。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日后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次日起7个工作内,甲方支付预付款(即合同总金额的20%);
2、完成所有人防门框及各种刚性套管预埋安装及内业资料编制和移交(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后,在乙方提交建安发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该阶段的合同总造价的20%;
3、所有人防防护分区的门扇安装、所有人防战时通风设备安装、人防电气设备、滤毒设备等调试完成,经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确认,内业资料完成(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后,乙方在提交建安发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即合同总价款的40%);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人防办验收)合格,取得验收通过意见书,且人防工程及全部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工程内业资料等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后,乙方在提交建安发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合同总价的20%)。
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等额的工程所在地正规的建安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的依据,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乙方账户信息应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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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未变更,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临时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一处,由乙方进行临时设施搭接驳口;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若未能按时付款,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延;
、甲方应提供相关经人防办认可的地下室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和人防办审核意见文件。如甲方未经批准更改设计图纸或审核批件而影响主体工程或人防专项验收的,工期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负责组织设计院、有关部门进行有关人防设备方面专项图纸会审;
2、乙方责任:
、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负责办理施工项目的人防验收手续报备、质量监督申报及委托(含监理及人防监督站)、过程验收和人防竣工验收;
、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配合有关施工班组完***防设备安装施工计划;
、向甲方提交管理人员及工人名单,组织劳力、材料、施工